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距離

下雨天,在巴士上,雨水仿佛變成車窗的一扇
流動窗簾,矇矓,矇矓,看不清窗外,但清楚聽到
雨點的聲音。

車內,空氣像凝結了,很安靜。
車外,風大得把路旁的樹都吹倒了,
很恐怖,但我看不到。

該下車了,走出車箱外,風大得把傘也吹翻了。
很想退回車箱內,但已看不見巴士的縱影,
內與外,兩種極端的不同,強列的對比。

是否不應該下車,待到巴士上?


人與人之間,是否應該保留一個剛本0.03的距離
才不會產生過大的摩擦?


關係就像剛本一樣,若果距離太遠,則不能感受對方,
只能保持著表面的「交流」,
如何拿捏才可以得到那份安全感,而又不會產生過大的摩擦?


摩擦可以使人與人更了解,更感受對方的存在。


但往往就像兩個陀螺一樣,接觸了只可出招、
出招、再出招,大叫一聲「獅子暴風壁」,把對方彈開。


期待已久的,得到手又覺得貨不對版,
卻又棄之可惜。


是否應該保留一份矇矓美,才能保持那種期待?
怎樣才能退回碰撞前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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