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數字狂小姐》





花了93蚊,用了4分鍾決定買下這本書。

有275頁,19章,分4天每天看1.5個小時,

21蚊的LATTE喝掉了4杯,每次都等10分鍾冷卻後才喝,

每杯都控制在12口,剛剛好喝完。



幻想女主角的型象換了4次,把男主角幻想成自己5次,

大笑了8次,微笑了22次,旁邊座位的女生

好奇地看著我6次。



「你知道嗎?大部分的人都錯過了一生,人生不是站在山頭上看夕陽,

不是等在聖壇前,或是等待孩子出世的那一刻,或是在深海裡游泳時,

一隻海豚游到你旁邊。這些都只是片段,是散布在一生中的十或十二粒

沙子,這些都不是人生。人生是刷牙,或做三明治,或看新聞,或等公車

,或走路。每天,發生數千件小事情,如果你沒注意,如果你不小心,

如果你不掌握它們,讓它們變得有意義你就錯過了。



你就可能錯過了整個人生。」



看了這168個字,6次。我看了6次。

可以請你看多幾次嗎?



正常人把不正常的人叫作怪人,但在怪人眼中正常人都是怪人。

誰是怪人誰是正常人我不能答你。當你和別人有分別時,

那些正常人就會把你當成怪人,但那些正常人不知道其實自己亦

被人當作怪人。



把黑色的頭髮染成金色,夏天穿靴子,室內載墨鏡,大街上鬧仔

,用8000蚊買一個功能和環保袋一樣的LV,把酒精喝進肚

內然後做出一些後悔得不得了的事,一輩子為那名為28A的

空間「捱世界」。這一切都不是很怪嗎?



其實大家都是怪人,神說我們所有人都是特別的。

但現在特別被理解成「怪」。



很怪的你,或你們,想改變很怪的我,或我們,

成為和你們一般的怪人。



改變唯一動機只可是打從心底是想,

沒有埋堆,沒有趕潮流,沒有追女仔,沒有逃避。

被人改變的你,就不是你了,爸媽給你的名字不再有意義。



很怪的你,或你們,想改變很怪的我,或我們,

成為和你們一般的怪人。



「去找別人拯救吧,你這個平庸的男人,我沒有問題!」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